更新时间:2018-07-20 08:3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主体责任,我市结合实际,建立了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今对各区、县(市)委书记和绍兴高新区、袍江新区、滨海新城党工委书记2015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越城区委
一、共性项目
1.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常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把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进展情况作为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工作例会的重要内容,定期督促检查;每季听取组织部门的督查汇报,提出指导意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重视基层保障,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活动阵地、村干部报酬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四项保障”。
2.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持续整改、担责实干、群众满意”,不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健全15项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3.深化以“民情通”工作为统领的基层组织建设。选树40名杭兰英式“民情通”好书记、30名“民情通”好干部。推行杭兰英“民情通”工作法,督促落实每季召开一次区级民情分析会。按照绍兴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争创“服务型组织、表率型干部、先锋型党员”。
4.带头开展基层走亲连心活动。一年内走访行政村(社区)不少于40个,到联系村调研指导、约访接访不少于2次。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每年要与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为基层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
二、个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