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17:50作者:李一老师
整改成效: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2015年报批的用地中,基础设施用地占37.1%、民生工程用地占1%、产业项目用地占55.1%,房地产项目用地仅占6.8%,达到了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应保尽保、产业项目基本保障、房地产用地从严控制的宏观调控目标。共计处理、消除开竣工违约项目68宗,清查闲置土地项目25宗,共组织各分局、中心所开展动态巡查项目361宗/次,新预警项目巡查率100%。圆满完成市本级2009-2013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自查自纠工作,我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全省最高97.5分。在省国土资源厅开展的2013年度开发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评选工作中,我市高新区、湘乡经开区获得一等奖,天易经开区、湘潭经开区获得二等奖,共计奖励用地计划指标60公顷,占全省用地指标奖励总额的20%。清理了2009-2013年涉及低价出让土地的相关政策文件6份。
3、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违法买地建(购)房专项整治
我村结合我市实际于2015年8月份起草了在全市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违法买地建(购)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多次讨论修订工作方案,形成修订稿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广审定。9月5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向全市印发《湘潭市监察局、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违法买地建(购)房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9月15日下午市人民政府召集各县(市)区、园区纪委书记、分管国土城建的县市区长(主任)、监察局长、国土局长和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违法买地建(购)房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专题部署,会议由专项整治工作组副组长、市监察局局长游志华主持,专项整治工作组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建凯宣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广作了重要讲话,进行具体部署和强调。全市工作按工作步骤进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填写了《湘潭市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购)房情况个人自查报告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积极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知晓面,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
全市共有106家单位组织所属干部职工进行了自查,填写了《湘潭市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购)房情况个人自查报告表》并统计汇总上报至市纪委党风廉政室。据统计,全市共存在44例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违法买地建(购)房的情况,下一步将这些违法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