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17:50作者:才子老师
三、周密部署,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对照中央确定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我村实际,党委班子逐项排查,在立行立改转作风方面,我村党委班子建立日自查、周督导、旬推进、月调度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全面对接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整治在征地拆迁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采取的整治措施:我村会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潭国土资发〔2015〕24号),并于4月29日召开了全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园区)进一步对2012年以来通过信访、举报、媒体反映、领导批示和专项督察交办的问题线索及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新发现的问题线索重新逐一核查整改。5月20-23日,我村牵头,会同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对各县(市)区(园区)对前阶段开展“回头看”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7月11日,再次下发了《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潭国土资发〔2015〕43号),要求各县(市)区(园区)认真组织进行核查整改。7月18日,我村制定下发了《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规范征拆补偿款发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潭国土资发〔2015〕46号),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对2012年以来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及2012以前获得批准但于2012年以后具体实施征收的征地拆迁项目进行排查。
整改进度及成效:2012年至2015年我市共征地73739亩,拆迁房屋9917栋,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组织对2012年以来通过信访、举报、媒体反映、领导批示和专项督察交办的问题线索及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新发现的问题线索重新逐一核查,排查损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线索总数62条,其中情况属实的4条,部分属实的18条,经排查认定不属实的40条,排查和处理到位率为100%。在整改落实阶段,共查处了4起征地拆迁中损农利益的案件,移送并处理有关责任人4人,处理违法用地总面积524.93亩,收缴罚款258万元,完善用地手续土地207亩,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180万元。
2、严格规范土地管理专项整治
采取的整治措施:一是成立了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和昭山示范区分局,并派驻了工作人员,其中经开区分局由局党委委员陈建良同志兼任分局局长,昭山示范区分局由原办公室主任李庆同志调任分局局长,同时对分局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两园区分局的设立有利于政府对土地供应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二是制定了《开展低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潭国土资发[2015]50号),成立了局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协调组织,对市本级2009-2013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了逐宗清查,对各县市、各开发园区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对市本级(不含园区)2009年-2013年低价出让土地情况进行了自查摸底,对相关涉及低价出让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了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