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38作者:王新老师
4.重点行业规范:
(1)规范市政建设、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建立市政建设、维修工程项目全程跟踪管理流程,规范自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立项环节程序,建立比选(竞争性谈判)组织机构运行机制,明确适用范围和投资额度,确立工程施工、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程序和标准,切实解决项目建设随意、管理滞后、监督缺位、验收缺失等问题和不足,确保每个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坚决杜绝和纠正项目拆(分)包、不按规定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或随意确定施工单位、材料以次充好、数量以少报多等问题。
(2)规范环卫垃圾处置费用收取。分片区分行业建立环卫垃圾处置费用收取单位台账,根据城市发展和市场经营状况适时调整更新。建立和完善费用收取流程、现金储存管理和收管分离制度。修改完善处置费用减免程序和条件,合理确定并适当集中减免审批权限,按规定公开费用收取标准和收费面积,防止出现面积以小替大、垃圾数量以少充多等问题,做到费用收取公开、公平、公正。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解决滥用职权问题。重点解决对行政处罚罚款不按规定出具票据或出具票据不及时,甚至以白条代替或主动让处罚对象出具委托执法单位缴款书现象;违规收取罚款私分或当做单位自有资金集体使用;把手中的行政执法权作为获取单位、个人利益的筹码,违反办案程序,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问题;与违法者讨价还价、私下勾兑、暗箱操作,以入股等各类违规方式陷入不正当利益格局等问题。二是解决执法不公问题。徇私舞弊,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吃请,收受现金、索要赞助款并集体私分,放任违法行为的问题;办案过程中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城管执法中受利益驱使,以罚代管、以罚代处、以罚代法;法制意识淡薄、执法随意性大、主观性强,同案不同罚,标准不一,显失公平,违反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等。三是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主体不合格,违规执法;不依程序执法、随意执法;利用职权乱检查、乱罚款,把本职工作变成有偿服务;违反法定程序办案,行政处罚不履行告知义务,法律手续不齐全,法律文书制作粗糙
(二)转作风
1.转变方式服务为先。一是市政、环卫要转变思路,重点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二是城市管理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三是落实“一线工作法”,城市管理要严格落实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和路段目标责任制,推行执法力量下沉,严格按照正式队员与协勤、老队员与新队员编排的执法模式。四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