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37作者:王新老师
2.开展争做“合格党员”活动
着力于日常工作群众反映最好的个人表现和群众反映问题最多的不良表现,制定与城管执法实际相关联的合格党员标准,通过20幅正反典型漫画,激发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奋斗精神,并在全市城管执法党员中开展评选活动。
3.开展“树正气、肃风纪”活动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作风效能大讨论、队情大讨论、社会问卷调查、公开社会承诺、聘请城管特邀监督员等活动,建立健全问责台账,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制式服装、标志标识、执法用语、文明用语规范,每月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
(八)树典型——塑造三大城管形象
1.树立十大“星级中队”典型
以规范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和社会服务四项内容为评比基础,参照街道综合执法队年度考核成绩,在全市城管执法中队范围进行评选。其中,街道(镇)综合执法队参评比例不低于60%。
2.树立十大“文明之星”典型
以文明执法、服务为民、践行“721”工作法为主题,开展评比活动。
3.树立十大“岗位能手”典型
以“专项行动”十大目标为参考,按照“好中选优”方法,采取模拟执法评测、评选综合性优秀案卷的方式,开展评比活动。
以上评比,采取单位推荐或街道社区推选、日常工作审核、市民满意度测评、服务对象调查、特定场所公示公告、媒体点评和群众点赞、新闻报道组织公众投票等方式,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
(九)树品牌——开展“人民城管为人民”宣传“百千万”活动
1.启动百人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成立城管志愿服务队、“大学生、记者团”体验宣传队,通过服务社区、服务基层,广泛宣传报道城管工作业绩、反映工作动态、展示先进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
2.实施“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千人大行动
以提升城市首位度为目标,通过城管执法队、社区志愿者、市容监督员合力开展千人“美丽南昌、幸福家园专项整治”,提升城市形象。
3.开展法律知识进万家活动
以城管执法进社区、进工地、进门店、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和组织大型现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为依托,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现场解决市民反映问题,培养公民文明意识、遵法守法意识,努力实现服务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