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6:15作者:三水老师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中共中央1990年7月31日印发)对党内法规的名称、适用范围、以及层位有明确的划分,党内法规的名称分别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和细则。其中,党章是根本的,是一级法规;准则是二级法规,概括性比较强,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条例、细则等是三级法规,一般规定非常详细,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但叶笃初说,《党内监督条例》是概括性很强的基础性法规,虽然它叫做"条例",但仍应属于二级法规,特别是将由中共中央印发,提升了法规层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