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7:15作者:李一老师
3.生活待遇。
(1)服义务兵的待遇。义务兵在部队第一年每人每月发放津贴500元,第二年发放600元,驻西藏等艰苦地区的义务兵发放地区补差。吃住、服装免费保障,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金9000元。
(2)选取士官后的待遇。我军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初级士官2100至3000元,中、高级士官3400元以上,同时享受免费医疗、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士官退出现役后,服役满12年的中、高级士官转业由国家负责安排工作;服役满30年或年满50岁的高级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军。
五、有关要求
(一)从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全校各相关部门和各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重视新兵征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把这项关系军队质量建设和应征大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好。
(二)党团组织部门要认真了解应征学生在部队的表现,已写入党申请书的应把该生在校和在部队的表现连续考察,优先推荐发展那些符合条件的退伍学生入党,做好退伍返校学生党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宣传部门要大造声势,通过学校广播站、校园网等媒体和校报、宣传栏,认真搞好政策宣传工作;公安部门要按规定搞好应征报名学生的政审工作;纪律监察部门要做好征兵期间的廉洁工作,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自律监督;教务部门要妥善做好大学生入伍后的学籍管理和退伍返校学生的恢复学籍工作;财务部门要做好入伍学生的学费管理或结算工作,对退伍复学学生要及时核对学费收邀情况;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
(三)凡自愿报名应征的学生,在体检、政审合格后要写出自愿应征入伍保证书,其中要特别注明“本人系自愿入伍参军,志愿到条件最艰苦的地方去”、“因自身主观原因造成退兵现象,一切后果自负”等条文。家住沈阳地区的还应有家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