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7:03作者:王新老师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首先要从领导干部做起。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正确的原则和方式方法。自我批评要诚恳,相互批评要中肯,既要严肃认真,又要心平气和。批评不能庸俗化,更不能泄私愤、图报复、借机整人。批评要讲政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允许同志对自己的缺点、错误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过程,就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过程,对错误的东西要敢于直言,自觉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理不讲面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关键是主要领导带头。“一把手”要把开展批评,帮助班子成员改正缺点,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同时也要勇于进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和成员工作中的问题,要主动承担责任,改正缺点错误,带动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把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开展起来,最终达到增进团结、取得共识、促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党性要求,也是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管理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领导班子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正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推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经常听取群众对领导工作的意见,接受群众的评议。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开诚布公的谈心活动,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
四、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含义,就是不论是党的哪一级组织,不论是职位多高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遵守党的纪律。只要违反党的纪律,都要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党籍。这些年来,党的纪律建设在新形势下得到改进和加强。同时也要看到,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违纪者查处不力、惩治不严的情况在有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
当前,在执行党的纪律方面,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对违法乱纪现象不敢抓,不敢管,对违纪者下不了手。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一些违法乱纪行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放弃原则,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该追究的不追究,该查处的不查处。有的领导干部口头上也说要严格执纪,但一涉及具体的人和事,往往下不了手。特别是对亲近自己的所谓“熟人”,能为自己办事的所谓“能人”,有点影响的所谓“名人”,处在重要位置上的所谓“要人”,以及所谓“有背景”的人和自己的亲人,即使问题严重,也往往是宽容有加,甚至姑息养奸。二是不能坚持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处理违纪者时,亲疏有别,宽严失度,失去了党的纪律的公正性。往往对领导干部宽,对普通党员严;对有“关系”的人宽,对无“关系”的人严;有些领域宽,有些领域严。现在,有的地方和部门有纪不依的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一些地方对党的纪律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当严重。有的处分决定不宣布或不及时宣布,有的处分决定等有关材料未装入干部人事档案,有的决定给予重处分的而实际执行的却是轻处分,有的该降级的未降级,有的还在处分期限内就违规提升职务或晋升工资,有的年度考评和处分决定相脱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