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7:03作者:三水老师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我们党始终注意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内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在延安时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合理利用我国民族文化中脍炙人口的格言,用来概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如“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等等,并形成了“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这些作风建设的内容,在延安整风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解放以后,我们党结合新的实际,继续大力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提出“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一个已经取得执政地位的政党,能够号召人民群众在自己掌握的报刊等舆论工具上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进行公开批评,这在中国历史甚至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1954年党中央《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明确提出:充分发展民主,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加强党内团结的重要方法。要加强党内团结,不但不允许缩小党内民主与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而且必须保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的事业得到顺利发展。1956年党的八大进一步总结了执政党建设的经验,再次强调:必须对党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批评和监督,以制度作保证,充分发挥党内和党外的批评与监督的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进行全面的拨乱反正,对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重大失误,公开认真地进行自我批评,自觉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错案,重新恢复和发扬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促进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实践证明,什么时候能够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党的民主生活就能健康发展,党的事业就能兴旺发达;反之,什么时候丢掉了这一武器,党内民主生活就会遭到破坏,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就会泛滥。
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空气不是那么浓了,甚至有的把这个武器丢得差不多了。有的奉行好人主义和庸俗关系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把人与人的关系商品化,彼此投桃报李,你好我好;有的以个人利益为价值取向,患得患失,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有的部门和单位缺少批评的空气,上级对下级“拢着、哄着”,同级之间“容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甚至出了严重违纪问题,还互相包庇。在不少地方,民主生活会往往成了工作汇报会、评功摆好会,对存在的问题不是避而不谈,就是轻描淡写。有的单位民主集中制贯彻得不好,存在“一言堂”、“家长制”或极端民主化的倾向,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条件和环境。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违反党的纪律的人和事,不能大胆揭露和严肃处理,导致是非不分,赏罚不明,正气难以树立,纪律难以严明。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单位和少数人身上,但其腐蚀性、危害性极大,必须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