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5 22:30作者:李一老师
“还应该尽快出台政策,明确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服务性质、服务对象、服务主体、服务范围、机构设置标准、从业人员上岗标准以及具体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的方案。”杨云彦表示,只有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才能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事业。
鼓励“百花齐放”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院长郭启勇代表提出,在未富先老的中国,亟须建立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医疗服务“三位一体”的中国式养老模式。国家可以将一部分养老投入直接下放到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医院,在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医院的各项职能时兼顾养老特色,为其配备老年康复设备,让社区医院承担居家养老的慢病和康复管理。
杨云彦表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可针对老年群体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自身需求、支付能力等方面因素,对其实行分类、分级服务管理,提供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对于医疗资源有闲置状况的一级、二级医院(包括厂办医院、校办医院、民办医院等)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和偿付能力,提供居家养老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拓宽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渠道。
杨云彦认为,医养结合模式有多个方向可以尝试。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开设老年病科。医疗机构还可与辖区内的福利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对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进行托管。在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或选派由医生、护理和康复技术人员组成的医疗服务团队,定期到养老机构进行医疗与健康管理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将卫生院改造成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或与社会资本合作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或护理院。
“当前一些地区有大量存量房,是不是可以由政府主导将其作为养老机构进行盘活。”熊思东建议。
长期护理要有医保护航
“目前退休人员收入较低,平均月养老金在2000元左右,农村老人的收入更低。一个失能老人在护理机构的月照护费用普遍在2000元以上,普通老人是承担不起的。而商业保险不仅无法满足护理需求,还有很多限制条件。”温州医科大学校长瞿佳代表表示了自己的担忧。
“医养结合很重要的一点是服务经费要有制度性来源,以保障服务的可持续。除了将医养结合中发生‘医’的费用纳入医保覆盖范围,照护费用也要有保障。”北京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孙铁英委员说。
瞿佳建议,可由政府、家庭或个人按比例各承担一部分费用,当老年人年老失能需要护理服务时,可从中支付相应费用。由政府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料护理分级分类补贴制度,逐步扩大补贴范围,不设收入门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立专业失能老人医院,更好地保证失能老人享受到专业化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