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大学毕业后通过社会招聘进入本市一家合资企业工作,企业与张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张某任企业销售部销售人员,并且双方还约定了每月工资为2000元,另外按销售业绩予以提成。合同期满后,企业又与张某续签了两年合同。 去年年底,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佳,双方的合同期满,企业不再打算与张某续签合同,双方终止了劳动关系。张某在办理离厂手续时向企业提出,过去几年的加班工资企业一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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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疑难问题 1、工龄计算方式需要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对于10年工龄的计算方式未能进一步加以明确,导致实践中产生两种理解:第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法不溯及既往,10年工龄的起算点应从2008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之前的工龄不应计算在内;第二种意见认为,只要新法实施前后工龄是连续的,就应该全部计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立法已经由全国人大启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立法首先要解决的,是对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模式的选择。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包含了争议预防机制、协调调解机制和各种公断机制。 在整个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仲裁、审判关系的安排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盖因劳动争议一旦发生,求诸仲裁、审判程序等公立机构的公断,乃当事人最后的选择;或曰没有仲裁、审判程序的支撑,劳动关系各种形式的协调、调解等手段,很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何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虽然试用期内劳动合同解除的主动权在用人单位这里,但也不是用人单位随意可以解除的。“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对于在招聘录用阶段没有做足功课的用人单位来说就难度非常之大了。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在规章制度中、
陈先生去年10月3日被公司辞退,因为补偿金的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2008年10月12日,陈先生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过了3个月后,仲裁委一直没有开庭的通知。陈先生每天焦急不安,而且据原来同事说公司已经请了律师,说如果仲裁输了,就起诉到法院,并且要一直打下去。这更让陈先生心急如焚。 当陈先生来到我们(凯文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介绍完案情后,我们当即决定,放弃在仲裁委的努力,直接
案例:一个朝阳区的饮食行业的企业,辞退一名员工,这名员工向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庭审中,企业所聘请的律师,当庭答辩说是单位并没有辞退该员工,是该员工自己离职至今未归的。员工目瞪口呆,由于单位辞退员工时,进行了口头通知。员工手中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结果败诉,后来起诉到朝央区法院,同样也是败诉。 在我们接待的当事人中,很多劳动者在受
小王是上海一家制药公司的医药代表,2005年8月6日进入制药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2007年下半年其销售业绩一直不理想,达不到公司制定的业绩目标,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经与小王协商一致,双方于2008年1月5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小王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合同解除后,小王听说公司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于是,小王向公司主
女士在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可是2007年底,公司一纸公文将她改任为前台助理,工资也由原来的每月5500元变为1600元。不满该决定的李女士无奈之下只能诉诸法院。日前,杨浦区法院对这一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公司决定,公司应恢复李女士原工作岗位并补发工资。 任经理每月收入5500 2006年4月28日,李女士与上海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员工聘用合同
法律咨询:我是一家北京公司驻上海办事处的员工,公司一直没给我买社会保险,我应该在哪里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律师解答: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主要是为了方便职工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你局请示中所述职工系北京市居
申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
王小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销售主管,由于在一笔销售提成款的问题上与公司产生分歧,她一气之下于2016年4月20日向公司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决定今天辞职,希望公司可以安排交接人员于5月19日前将我的工作交接完毕。”人力资源部门直到5月10日才作出接受辞职的答复。王小姐十分意外,本以为公司会挽留她,没想到公司竟然同意了自己的辞职请求。深感懊悔的王小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
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由劳动合同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的,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其他构成要件,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劳动关系的状态。事实劳动关系,是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但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劳动就业状况,我国劳动立法承认并保护
为了达到证明自己主张、否认对方主张的目的,当事人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举证: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书证或物证,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视听资料,其形式和来源要符合法律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无疑点的视听资
一、劳动者是否加班该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举证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谁提出请求,谁就要证明该请求的合理性,否则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并不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是规定了一部分举证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动争
劳动仲裁申请书(一)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
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第一类、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
一、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二、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解委员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以前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主要是依据《劳动部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劳办字「1992]22号)及两个附件,即附件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
我国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作了补充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
发生了的时候,申请的时间是多久?有些劳动纠纷当事人不知道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已从60日改为了1年,如果要维权,就要注意时间的变化了。 据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时效并非绝对。 在一定条件下,超出一年仍然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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