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02 09:14作者:李天扬老师
13.
【答案】B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和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本题应纳的印花税=(100×0.3‰+20×0.5‰)×10000=400(元)。
14.
【答案】B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选项A: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是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所列的车辆、船舶,包括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也包括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上述机动车辆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包括客车、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拖拉机不需要缴纳车船税;选项C:境内单位和个人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征收车船税;选项D:客货两用车依照货车的标准计征车船税。
15.
【答案】B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选项A: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但转让国债所得不免税;选项B: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选项C: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选项D:企业种植观赏性植物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6.
【答案】A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的抵免问题。境外稿酬的抵免限额为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出来的限额,境外稿酬的抵免限额=(3000-800)×14%=308(元),则境外所得应补税8元;黄某应就各项稿酬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800)×14%+(1500-800)×14%+8=554(元)。
17.
【答案】B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的抵免问题。将不含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还原为含税的,即甲国的不含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90/(1-10%)=100(万元),还原成含税的=100/(1-30%)=142.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