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3 10:20作者:才子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 (赣府字〔2016〕16号)及?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资工作的实施意见?(鹰发〔2015〕10号),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 协同解决农村低保对象贫困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及?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精神为指导, 以农村困难群众脱贫致富为主题, 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为主线,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的思路,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与其他扶贫政策一起形成合力,编密织牢一张“覆盖全面、救急解难、 托底有力、持续发展" 的基本民生安全网, 为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发挥积极作用 。
(二)总体目标。
到2018年,实现全市社会救助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 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 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农户的重点保障,力争全市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保障扶贫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基本生活有坚实保障, 让农村困难群众一个都不落、一个都不少地同步全面小康。
(三)基本原则
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范围,做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覆盖。
坚持分类保障,动态管理。对能够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扶贫政策支持;对不适合扶贫开发扶持,经审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统筹做好扶贫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定期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