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15:07作者:王新老师
株洲市2018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管理指导,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愉快、安全、文明的假期,现就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根据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课程计划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职学校于2018年7月2日前结束期末考试,7月7日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7月14日放暑假。2018年下学期于9月1-2日报到,9月3日正式上课,2019年1月21日(农历腊月十六)放寒假。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
二、认真搞好期末工作
1.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与开学时间安排,组织好期末考试前的教学工作,认真组织复习、规范组织考试,防止突击加班加点、加重学生负担等情况发生。
2.做好学期综合评价。要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同时,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认真做好考试考核及质量分析,搞好期末总结。
3.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森林防火、消防、防震、防溺水、防中毒、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突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文明乘车,安全乘车,严禁飙车;在放假后,校车一律停运,校车使用单位对车辆全面保养维护,完善封存。下发《给家长的一封信》并收好回执备档。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假期值班护校要由校级领导带队负责。
三、丰富师生假期生活
1.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对学生布置的书面暑假作业应分必作和选作,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假期作业。小学低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
2.扎实开展劝返复学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83号)精神,扎实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暑假劝学黄金期,组织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对辍学学生或有辍学意向的学生,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逐一对这些学生进行劝学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