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15:07作者:李一老师
3.鼓励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中小学生校外实践基地举办的素质拓展活动;要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制作、影评、读书征文、公益劳动等活动;要引导学生开展广泛的针对性的暑期社会调查。暑假期间学生开展活动情况,要记入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学校不得擅自以夏令营等形式集体组织学生外出旅游。任何学校或教师不得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务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暑假期间,以“勤工俭学”“实践”“实习”等为名组织未成年学生非法打工行为。
4.合理安排教师假期活动。暑期既是教师休息休养的重要时期,也是教师教育理论、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水平提升的关键时期,各地各校要抓住这一时机,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认真落实教师国培、省培、市培计划。普通中小学校要突出新课程标准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的培训学习、研讨,职业学校要有计划组织教师利用暑假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开展专业实践锻炼。各学校要组织开展集体备课、集体教研活动,为新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准备。要组织教师利用暑假的时间,加强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做好家访工作。同时,教师在参加娱乐、旅游等社会活动时,要讲文明、守道德,做为人师表的楷模。
四、规范各类教育行为
1.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教通〔2010〕465号)等规定,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
2.严格规范用书管理。2018年秋季,各普通中小学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要严格按照省定书目征订;教辅征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文件执行;中小学教辅选用严格按照株洲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株洲市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株教函〔2017〕98号)和《关于2017年秋季教辅材料征订的补充通知》(株教函〔2017〕127号)执行。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荐和组织征订株洲市教育局下发的目录外的教辅材料。教辅材料的征订一定要遵循“自愿征订、无偿代购、公开公示、流程规范”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使用教辅材料。各中职学校要通过正当渠道选购省中职教材遴选委员会审定的规范教材。各县市区教材教辅规范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