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09:15作者:李一老师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湖南。提高党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委领导立法工作的制度建设,健全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的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37.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治理模式改革。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湖南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升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严密防范、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全面落实国家安全政策,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防止网络渗透破坏,全力维护网络安全。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8.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实施“同心工程”,推进“万企联村”、“四同创建”。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巨大创造力。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