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09:14作者:李一老师
四、强化制度保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两翼共振,蹄疾步稳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法治陕西建设,更加自觉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以深化改革激发新活力
紧紧围绕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体制创新与法治规范相结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益、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分类推进国企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鼓励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大扶持力度,完善配套政策,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积极完善各项扶持措施,优化政府服务,放宽市场准入,拓宽发展领域,加快破解资金短缺、人才不足、环境不优等瓶颈制约,抓好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建设,切实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决定的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体系,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深化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模式,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监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金融发展水平,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认真落实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新模式,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行政区划体制创新,深化省直管县改革和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县改区设市,开展县镇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在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农村社会治理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切实增强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注重政策协同,加强试点示范,统筹推进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领域改革,提高改革精确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二)切实发挥法治建设规范引领作用
加快法治陕西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民主、公正、高效、权威的良好法治环境。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一批高质量法规规章,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方位改革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司法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