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4 07:54作者:王华老师
深化阶段:2013年至今
201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伴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官方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国企改革也由此进入深水区,更加注重在监管、产权、经营等多个方面全面深化改革。
此时,国企改革面临的背景是:经过几十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数据显示,有47家中央企业入围2016年世界500强。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当前,国企仍面临不少挑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
有鉴于此,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下一步国企改革提出新的论断,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等诸多重要内容。
在《决定》为新一轮国企改革定调后,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也随之加紧酝酿出台。在此期间,2016年以来,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启动“四项改革”试点,同时,地方版的国企改革也不断推进,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上海等20多个省份明确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方案。
进入2016年,国企改革获得重点推进。今年1月份,《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畸高的央企高管薪酬迎来“限薪令”。
6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为国企改革推开树立了保障。
7月份,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吉林长春考察调研时,对国企改革作出了“三个有利于”的重要论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