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4 07:54作者:王华老师
战略性改组过程中,国企职工经历下岗分流的阵痛。但是经过努力,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目标基本实现。到2000年底,1997年亏损的6599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已减少70%以上;200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392亿元,为1997年的2.9倍。
进展阶段:2002年-2012年
进入新世纪,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国企改革的步调趋于“平稳”,侧重点转向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阶段。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随后在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挂牌成立,各级国资委也随之建立,原有体制下国企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状况得以改变,并通过委托代理关系建立起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隔开了其他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初步实现了出资人职能的一体化和集中化。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决定》还要求,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
2013年初,时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透露,全国90%以上的国企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多数国企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机构;从2003年到2011年,全国国企(不含金融类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上缴税金年均增长17.6%、25.2%和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