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6:18作者:才子老师
(四)志趣专长类:
1.转入专业为除艺术类、飞行技术等受限专业外的与学生志趣、专长相关专业。
2.申请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达2.0,专长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每年申请学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在校学生数的1%。
3.申请学生须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两名以上专家(至少一人为教授)的推荐信及证明其志趣专长的相关材料(包括获奖、鉴定证书,发表论文等)。
4.教务处会同相关学院聘请专家对申请学生的志趣专长进行认定,必要时进行面试,初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和学习年级。
5.学期结束时,教务处会同相关学院审核其当学期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6.工作程序: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于每年5月最后一个工作周内将转专业申请表、当前所在学院打印的校内简易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初审,学院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递交教务处。
(2)每年6月份,教务处组织审查、审核、认定工作。
(3)本学期结束时,学校发文。
7.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其在原专业所修的学分均予以认可。由转入学院根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转入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应补修的必修课程,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