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11:47作者:李一老师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局,各镇
4.实施医疗脱贫一批工程。完善医疗救助机制,扩大救助范围,将0.81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实行县、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一对一帮扶因病致贫户。县卫计局负责指导各镇卫生院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档案,每年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加大因病致贫人群个体化健康教育,开展医疗团队进村上门服务;县级医疗机构成立医疗专家服务队,定期巡回各镇开展贫困人口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县扶贫局、县合疗办、县民政局要共同完善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制度,对持证人员实行住院合规费用全报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要设置扶贫床位,免收床位费、诊查费、注射费等费用,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全力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工程、新生儿疾病筛查、育龄妇女孕前优生免费健康检查和母亲健康工程等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民政局、残联、合疗办,各镇
5.实施生态政策补偿脱贫一批工程。对“十三五”期间住在高山林区的0.5万贫困人口实施生态脱贫工程,在贫困地区深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坡耕地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全面退耕,25度以上的基本农田也要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要加大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争取力度,使脱贫攻坚与秦岭保护、汉丹江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充分利用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管护专项资金,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机制,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脱贫攻坚,增加贫困户政策性收入。同时大力引导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推广林果、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畜、林蜂等复合经营模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牵头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各镇
6.实施兜底脱贫一批工程。对“十三五”期间孤寡老人、无劳动能力人、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共2.39万贫困人口实行社保兜底。对符合农村低保、五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家庭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的要求,统筹协调农村扶贫与农村低保逐步实现“两线合一”的标准。对当年经济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而不稳定的农村家庭,可适当给予过渡期。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内因病、因残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政府全额出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