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11:47作者:才子老师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卫计局、合疗办、妇联、残联,各镇
六、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
1.建立“一村一个扶贫工作队”机制。对全县11个镇87个贫困村、65个非贫困村、10个农村社区分别派驻一个脱贫工作队,由一名部门或镇科级领导任队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干部任副队长,包户部门、镇、村组干部、党员为成员。驻村脱贫工作队要迅速到村开展工作,了解分析致贫原因,理清帮扶思路,制定帮扶计划,切实做到帮扶思路、帮扶责任、帮扶措施、帮扶项目、脱贫路径、脱贫时间“六到户”,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帮扶,协调落实捆绑项目和资金,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帮扶实效,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2.建立“一村捆绑一批资金项目”机制。县财政局将每年省市下达的扶贫专项资金和本级新增财力的5%资金以及各级机构压缩的“三公”经费归集,设立精准扶贫专户,以后每年县财政投入扶贫的资金增长不低于20%。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整合部根据贫困村的贫困程度、贫困人口数量以及实际需求,制定年度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分配方案,由驻村脱贫工作队安排使用,集中用于解决突出问题和贫困户“三业”发展。非贫困村和农村社区项目资金,由各镇结合村(社区)每年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列出项目清单,经项目资金整合部审定后,由帮扶单位自筹资金落实或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3.建立“一户一名干部包抓”机制。结合贫困人口分类情况,将县级领导、县直部门、驻石单位、镇、村所有干部全部确定为包抓责任人,确定1至5名包抓对象,除需社保兜底扶贫的贫困人口外,其余贫困人口要做到帮扶不漏户、人人见干部的全覆盖要求。具体由镇村与包抓单位对接,以镇为单位,将干部包抓贫困户名单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后下发。各包抓干部要与帮扶对象常联系、常走访,多沟通、多教育,重扶智、转观念,每月联系不少于一次,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帮其顺利脱贫。
4.建立“一户一验收销号”机制。按照省上提出的“两不愁、四保障”标准,细化量化具体指标,从收入、住房、设施、教育、医疗、养老六大方面制定数据科学、核查方便、群众信服的到户脱贫标准。具体由贫困户提出脱贫书面申请(也可由驻村工作队或村委会提名),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初步确定的脱贫户名单在村委会进行第一次公示;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镇审核后,形成拟脱贫名单,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局,县扶贫局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审定,审定后在全县公告,退出贫困人口系统,实现户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