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4:08作者:才子老师
夏季消防检查从2016年5月20日起至9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精心组织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30日前)。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分行业,分区域,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促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消防部门要在强力督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同时,督促社会单位提交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明确落实整治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20日前)。认真梳理夏季消防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常态化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县消安委对各乡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和工作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是本地区夏季消防检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组织进行专题部署。街道、乡镇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城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各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督导,带队开展检查。
(二)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工作情况的组织调度,加大督查力度,会同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补齐公共消防设施欠账。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各行业、部门火灾隐患整改的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集中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科学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等工作紧密结合,合理调度,统筹推进。要重点整治小型休闲娱乐住宿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四)强化督导考核。要把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作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县政府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专项督导,对发现工作不落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2016年乡镇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县消安委会下发的攸消安[2015]2号文件,结合渌田镇的实际,特制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