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0 13:29作者:李一老师
审议中:
2、审议一般在每月1日的党员活动日提交党员大会审议,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
3、原则上参加会议党员人数必须达到本村党员人数的2/3以上,或去掉以下几种党员后,参加会议党员人数达到应到党员人数的4/5以上可以开会。(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党员,长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但未转走的党员,连续两次书面通知不参加会议的党员;)预备党员有建议权但无表决权。
4、党员大会由村党总支书记主持,由村委主任向大会通报村“两委”所商议事项的意见以及制订的实施方案。
5、党员大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
6、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能采纳的采纳,不能采纳的必须向提议党员说明原因,做好解释。
7、村“两委”根据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订完善实施方案。
8、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必须进行表决,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
审议后:
9、审议通过后,村“两委”要认真吸取党员大会提出的意见,对表决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10、所有党员要深入农户作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
为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奠定基础。
(四)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并进行表决。
决议前:
1、村委会要提前召开预备会,认真讨论审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前景。
决议中: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要提前一天以文字或口头形式通知本村所有村民代表,简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到会人数达到村民代表总数的2/3以上方可开会。对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村民代表会议无法研究决定的,可召开村民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一天,要以短信、文字通知等形式告知村民会议的主要议题及内容。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剥夺政治权利除外)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开会。
4、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并向村民代表通报拟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
5、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上代表的意见建议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做好解释,并指定时间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