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7 22:18作者:李一老师
七、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三)完善法律和标准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工作,加快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法律立法进程。推动审议《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加快制修订事业改革发展亟需的部门规章,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启动卫生标准改革,开展卫生标准实施试点工作。
(二十四)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完善公立医院投入保障机制,科学编制预算,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化解。推进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实施,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方式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推动资金投入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会同发展改革委研究建立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分配新机制。推进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完善“十三五”建设项目库,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二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医教协同,深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巩固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动态管理,新招收住院医师8万人,进一步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倾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开展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扩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机考试点。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和培养培训体系,多渠道加大全科人才培养,在贫困地区多层次推进全科特岗计划。开展卫生职称改革研究,修订全科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加大卫生计生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和行政能力。
(二十六)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深化科卫协同,全面落实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完善面向2030年的健康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继续实施新药创制和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工程和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等,推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委级重点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医研企协同创新基地等建设。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制订并实施卫生与健康适宜技术推广行动计划,印发促进卫生技术评估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
(二十七)加强宣传引导。围绕“健康中国”开展政策解读、高层倡导和社会动员,做好主题宣传。加大医改政策、典型经验、改革成效的宣传力度。完善医务人员荣誉制度,做好先进称号评选和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职业精神。创新互联网舆论引导方式,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能力。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完善新闻发布和解读机制。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强化卫生计生文化推广平台功能,开展健康文化宣传基地和健康传播卫星网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