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7 22:18作者:李一老师
加强临床药事管理,推进药师立法,开展药事管理综合评价,有效控制主要耐药菌增长率。在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等“四统一”基础上,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促进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加快电子证照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扩大电子证照试点范围,推动执业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辐射带动基层。加强康复、长期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提高护理特别是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做好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十七)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研究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指南和评价标准,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继续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升区域内医疗服务网络整体效能,以“县乡联动、乡村一体”为抓手,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着力加强老年人、妇幼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力争实现全部在管高血压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提高居民感受度。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引导,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落实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补助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全面推开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改革,完善财政补偿、服务价格、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政策措施,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妥善解决养老问题。
(十八)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贫困地区门诊统筹和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起付线,降低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以及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提高住院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对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疾病实施门诊补偿政策。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联动报销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特殊困难家庭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行动计划,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将9种大病集中救治范围覆盖至所有贫困地区。实施光明工程,免费救治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建设。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医院和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