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加快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规划,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县(市)集中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高校招生优惠政策,拓宽农村籍学生升入重点高校的渠道。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开展“四化”乡镇卫生院和“五化”村卫生室创建活动,提升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筹资机制,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发展惠及农村的远程会诊系统。控制政策外生育,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着力提高农村减灾救灾基础工作能力。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型公墓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以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为基础,探索建设乡、村两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继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发展农村体育事业。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农村网格化信息服务管理体系,开展一站多门类、多功能的综合便民服务。
15.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贫困县约束、激励和退出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制定并落实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措施,着力推进项目直扶到户。坚持以片区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集成资源,落实责任,全面推进片区扶贫攻坚。开展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坚持以整村推进为平台,着力实施雨露计划、小额信贷、扶贫搬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避险解困项目,逐步提高贫困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继续做好产业扶贫、插花扶贫和老区发展工作。创新扶贫项目管理方式,规范资金拨付流程,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扩大金融扶贫试点,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健全社会扶贫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平台。完善联县、带乡、驻村对口帮扶机制。深入推进科技扶贫开发。完善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县工作机制。
16.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