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9 20:52作者:李一老师
要改变个税征收上存在的问题,仅仅依靠修改个税法是不够的,而是需要进行一系列社会经济体制机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个人收入可以成功避税,这不仅使税收大量流失,而且产生了各种社会经济问题,甚至成为腐败的温床。
因此,个税制度改革需要与社会经济体制机制改革配套推进。比如,应该减少实物货币在民间的流通,一定额度以上的市场交易必须通过银行信用卡,让货币流通能够纳入到可监管的体系之内,大幅度地减少社会上存在的灰色交易。再比如,近年来社会舆论呼吁的按家庭征收个税,则反映出目前国家在养老、医疗等方面,兜底责任严重不足。如果国家在这方面的责任完全尽到了,那么按家庭征收个税的理由,基本上站不住脚了。
对于国家来说,个税在整个财税收入中只占到很小的比例,但它直接涉及个人,对民众所产生的“拔毛”感受,又是国家征收的所有税种中最大的,因此国家在这项税收的征收上应该更多地体现怀柔理念。
具体而言,国家应该将个税更多地侧重于调节个人收入,而手段之一便是大规模地提高个税起征点;对于超过社会平均收入一定指标以上的,则应该分段提高征收税率,通过这样的改革来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同时,对于一些需要依靠长期劳动而得到的一次性收入,比如图书出版的稿费之类,则应该考虑免征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