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08:49作者:王华老师
制定最高限价似乎是要保护消费者。似乎没有这种限价,旅游企业就要宰消费者。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价格是由供求决定的,消费者的支付欲望和支付能力是对企业的收放价格的有力制约。价格太高,消费者不接受,不用限制,企业也会自动降价。制定最低限价看来是为了防止恶性竞争,保护企业的利益。其实企业并不会任意降价。当价格低于成本时,企业要赔本,它如何经营下去?何况多少年的实践也使企业知道,在竞争中要取胜不能仅靠价格。在许多情况下,服务比价格还重要。政府的限制岂非多此一举?
在市场经济中,做好任何一个行业都要靠市场,政府是为市场和企业服务的。从这一点出发,黄金周的许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学者论坛)
黄金周的另一种制度设计
张辉
不同于其它物质商品的消费,旅游消费是对时间的消费。我国的国内旅游以及出境旅游之所以在2000年之前没有大规模兴起,一个重要原因是城市居民没有足够的连续性的时间支配,旅游消费一直处于压抑之中。
黄金周制度的实施,充分释放了人们的这种需求,假日经济由此开始初现端倪。但与此同时,这一制度也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全国统一休假客观上造成了旅游需求的时间集中,加重了旅游以及交通设施的供给压力;在供给不足的情况下,部分旅游企业放弃服务质量来换取数量,使旅游者出游质量大幅度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旅游需求的峰谷差,使旅游目的地以及相关企业的经营活动出现时间性波动……这些对旅游业的长远发展都是不利的,因此有必要对黄金周这项制度进行反思或者修正。
鉴于旅游消费的特征,制度的修正应该集中在休假时间的分配上,可以从增量与存量两方面考虑。从增量上说,国家可以通过法律制度来强制实行带薪休假,以此分散旅游需求。世界各国普遍实行了带薪休假制度,如法国、西班牙全年为30天,比利时为24天,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等为20天,德国为18天,如果我国的公民有了带薪休假,人们有了更多的时间选择,不必都挤在黄金周出外旅游,必然会缓和黄金周出游的压力;从存量调整来说,黄金周休假制度可以进行分区休假,不必实行全国统一的时间段。比如将全国分为A、B、C三个休假区,以十一长假为例,A区从9月26日开始休假7天,B区从9月28日开始休假7天, C区从10月1日开始休假7天。这样一来,从全国来说,一周的假期就分散成了二周。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也都通过分区休假制度的实行来解决旅游需求过于集中的问题。
除了调整休假制度以外,还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采取一些措施:一是在黄金周期间加强旅游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应对黄金周期间的旅游问题。旅游现象是一种旅游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之间人的流动现象,因此,两地之间的交通运输和旅游目的地的接待体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据统计,在黄金周期间出游人数中85%左右的旅游者不是通过旅行社,而是自行安排出游,要保证旅游活动有序进行,要求铁路、航空、航运、公路等相关部门与企业,能针对旅游者出游目的地选择,科学地预测旅游流量与流向、合理安排运输线路和运力,来适应旅游者出游需要;同时旅游目的地要适应散客旅游者的需求,建立起旅游目的地旅游服务体系和服务系统,如旅游接待系统、旅游咨询系统、地面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应急系统、导游服务系统、旅游投诉系统等等。
二是旅行社要开发一些高端产品来分散旅游需求。现在,多数旅行社提供给市场的产品仅仅是一种经历产品,体验产品还不多。一般来说,经历性产品具有明显的地区指向性。这样一来,旅游目的地的选择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地区,容易出现旅游需求地区性集中的现象,如果我们的旅行社能向市场提供一些多样化的产品,如特种旅游产品、主题旅游产品,旅游者有了更多的旅游目的地选择,便可分散一定的旅游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