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2 13:18作者:李一老师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于11月9日24时结束。一个月时间,交通运输部通过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征求意见。在对多人或者多渠道提交的完全相同意见进行归并后,共收到有效意见5008件。通过拆分处理,共梳理出意见6832条。其中,仅简单表示支持或者反对的态度性意见共903条,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共5929条。
自10月10日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交通运输部听取了各主要“专车”平台的意见,并召开了多场专家座谈会;书面征求了地方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分城市人民政府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并反馈了当地各有关方面意见。部分高校、学术研究机构、咨询机构、中介机构、媒体等也组织召开了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并提交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提出意见的有广大乘客和消费者代表、出租汽车和“专车”驾驶员、传统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和“专车”平台企业、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媒体评论员等各方面群体。
从意见内容看,有的赞同和支持,有的批评和质疑,有的表明个人对两个文件的态度,有的针对相关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有的对文件具体条款和文字表述提出修改建议,还有的反映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情况和个人诉求。
梳理有具体内容的5929条意见和建议,各方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十二个方面:
一是出租汽车定位与方便群众出行的问题
二是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及管理方式问题
三是出租汽车新老业态是否应当实行数量调控问题
四是巡游车经营权管理改革问题
五是网约车车辆条件及准入方式问题
六是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及准入方式问题
七是出租汽车价格机制及燃油补贴政策问题
八是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问题
九是驾驶员权益保障问题
十是加强打击非法运营问题
十一是私人小客车合乘与规范发展问题
十二是网约车计价器、标识、现有存量过渡等其他问题
(一)出租汽车定位与方便群众出行的问题(共97条)
主要观点1.认为出租汽车应定为公共交通的补充(8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