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9:47作者:李天扬老师
在被誉为看守所古董级法规的1990年的《看守所条例》里,看守所明确由公安机关管辖,但是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
这个定位的前半句是最主要的,但它常常为人们所忽略。即看守所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只是由公安机关管辖。
一个直观的判断依据是,视看守所悬挂的牌子如何表述:比如,延寿县看守所,而非延寿县公安看守所。
北青报:那为何会常听到和见到公安看守所这样的字眼?也未见公安出来厘清关系?
程雷:准确地讲,这是因为没有完全落实《看守所条例》的规定。看守所是独立的有法人资格的行政管理部门,但是因为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又把它并为警种的一个内设部门。
其实,公安机关管辖,只是职能上的定位,而非隶属关系的定位。但管的时间长了,就慢慢遗忘了看守所最本质的定位它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一个政府部门,当地政府也就忘了自己本该扮演的角色和担当的职责。
北青报:具体到延寿案,当地政府的缺位怎样体现?
程雷:延寿当地政府没有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悲剧是他们长期消极不作为的结果。延寿案中暴露的政府失职主要有两点:硬件建设和警员缺编。
首先,关于AB门的缺失。在2013年11月起实施的《看守所建设标准》中,看守所要想运行,AB门设置不是可以有,而是必须有,即只有硬件设置符合这一标准,看守所才能正常运转。
公安部门是业务指导,不管建设标准,硬件达标由地方政府负责。公安部门所能做的,是在看守所等级评定时,作等级达标与否的评价,而不能做取缔设立之举。因为设立与取缔的权限在于各级政府。
在人员配置方面。为何事发当夜延寿管教单人值班?为何三人倒班睡觉?凉山州看守所为何只派两人带在押犯就诊,其中一人还要兼司机?很简单,说明警力配备不够。配备充足警力的责任在于政府而不在公安。
因为监管民警的配备、福利待遇、责任追究皆由政府负责,公务员编制也是由政府管理。因而政府有责任为公安依法履职提供必备保障。
北青报:具体来说,地方政府的责任如何追究?
程雷:实话讲,由于过去的政府责任不明晰、落实不到位,因此就该起案件具体追责,其实很难入手。
政府究责最大的难题,在于以往的法律法规,缺乏责任内容和履职主体及责任追究机制。各级政府就看守所编制配置的多寡、财政预算是否单列账户,都没有明确。
现在所能做的,就是着眼于未来,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明确政府责任,再有类似事件发生,便可以启动究责机制。
在前天的庭审中,被告人张阁群承认了自己作为延寿县看守所所长,将值班由双人双岗改为单人单岗,但辩称原因在于看守所多名干警陆续请了病假,人力不足,如此更改是为了保障看守所正常运转。而在程雷看来,单人单岗并非仅仅是民警请病假那么简单。程雷说,全国各地的看守所调研结果显示,警力配备不够既是常态,也是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