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2:20作者:王新老师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应成为当前政策重点
如上所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应该成为当前政府政策的一个重点。我们城乡差距,城乡之间的分割问题是有历史原因的,但是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没有出台一些真正有利于缩小城乡之间收入差别的政策或者制度。令人不可理解的是,有些政策和制度还在加剧着城乡分割。有人认为农民之所以成为弱势群体,是因为他们没有他们自身的利益代表,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工人还有工会作为名义上的代表,而农民却没有农会组织。
另外即使在农村管农民的干部也不愿意充当农民利益的代表。在实际调查中看到的情况是,一些乡干部住在县城里,一些县干部住在城市里。他们到乡里去上班都是骑着摩托车、坐着汽车去的,他们完全是像公务员一样去办公,和农民之间还有什么感情可言?农民的利益要想通过这些政府官员得到代表是非常难的。这些现象显露出当今制度层面上的缺陷。
必须解决劳动力市场分割
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当务之急是应该从体制上解决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问题。我们现在对农民工的歧视,对农民工户口的限制,实际上反映了我们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问题。这是和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经济原则相悖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最大的政策应该是怎么样能够消除现存的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也就是说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能够使得农民有更多的进城机会,能够有更多的在城里找到工作的机会,而且是一个平等的就业和公平的收入待遇的机会。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极为丰富的经济,城镇中的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大量的寻找工作的农民工,农村中大量的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的劳动力,既是经济不够发展的结果,又是收入差距扩大的部分原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现充分就业和抑制收入差距的过度扩大都需要进一步发展经济,使得经济增长始终保持在一个高水平上。只有通过高速经济发展,才能逐步吸纳掉城镇中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农民工更多的就业机会,消化掉农村剩余劳动力。
从这一点出发,收入分配政策的重点不应该考虑如何提高个人所得税率,而是考虑如何提高就业率。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不是税率太低,而是实际征收方式太乱,造成实际税率与名义税率相差甚大,通过个人所得税征收效率的提高,即使维持不变的税率,也会使税收额有很大的提高。为此,我们的金融制度和政策以及税收政策都要做出相应的改革与调整,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营企业的融资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有必要完全免除农村税费
如上所述,农村的税费改革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然而应该看到税费改革力度是相当有限的。经过税费改革的一些乡镇,平均比他们原来的税费负担可能降低了30%左右。如果原来的税费是超负担的,那么税费改革只是意味着税费回到正常的水平。如果想要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特别是缩小落后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需要在很多地区实行更大幅度的税费减免,或者完全免除农村的税费。正如我们一次简单的模拟分析所表明的,如果把农户的所有税费全部减免,那么他们的人均收入将增加5.4%,也就是说他们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将会缩小13个百分点。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将会下降1.4个百分点。
应由中央财政负担农村教育和医疗
同时,农村的基础教育和基本医疗由中央财政负担起来,这是非常必要的。西部农村地区中小学生的高失学率一直是地方政府的头疼问题。其中很大的原因是教育费用的快速增加,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困难家庭确实是付不起学费。西藏这几年就是把小学、初中学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政府统包了,小学生是一年500元,中学生是一年600元,于是全区升学率有了大幅度上升。
城镇中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也是需要从政策上加以考虑的。大批的农民工进城就业和居住,会不会在城里形成一个下层社会?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农民工进城后还难以改变自己的身份,仍处在农民工的阶层内,这是历史的原因所致,但是如果他们的孩子从小就在受教育上受到歧视,他们的阶层身份就会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对一个合理的社会来说,第一代人因为历史上的原因承担了某种社会代价,不应该让第二代人继续背负这种代价。如果现在不改变农民工子女就学和将来就业中出现的歧视问题,我们的社会将来会付出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