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2:20作者:王华老师
农村社会保障问题需要通盘考虑
农村中导致收入差距扩大和部分农民陷入贫困的一个因素是罚款问题。罚款已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一种普遍使用的手段,对农民利益的伤害也是相当严重的。以计划生育罚款为例,很多地方政府认为计划生育罚款是名正言顺的,不考虑罚款所带来的各种负作用。对于一些农户来说,只要一罚款,就会长期地陷入贫困。为什么在城市里计划生育政策可以畅行无阻,而在农村中却困难重重呢?这背后的原因是城市中存在着养老金制度和更高层次的男女平等观念,而这两点正是农村所缺少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在农村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虽然是一种国策,但是以剥夺一部分农民的养老权利为代价的。如果能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应该在政策上有所考虑。
我们应该考虑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确实有的国家有过这种政策,到了一定年龄比如65岁以后,不管你有没有子女,政府都给你一定的养老金。这个在中国可能不太现实,毕竟中国的人口数量太大,但是对于一些落后地区、贫困地区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政府每年发给65岁以上老年人一定数量的养老金。这既是一种扶贫的办法,也会反过来促进计划生育的落实。
对于农村现有的贫困人群,在扶贫战略上要做出适当的调整,因为他们更多地属于缺少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如五保户、残疾家庭、因病致贫家庭、单亲家庭等。解决他们的贫困,开发式扶贫的办法已不能发挥作用,应该考虑最低限度的救济式扶贫的办法。一种办法是根据一个地区的贫困状况,可以确定一个救济的比例,也就是对最贫困的人口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粮食救济。从现有的统计资料来看,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救济规模和数量都少得可怜,与国家的财力的增长速度是不相称的,也是与农村贫困人口的迫切需要不相符的。因此,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提高农村贫困救济支出的比例是完全必要的。
对缩小收入差距起到间接作用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调整。我们先进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性,一部分人享受过度保障,一部分人则无任何保障。中国毕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可能给国民提供高水准的社会保障,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根据不同的就业身份对不同的人实行迥然不同保障待遇则是让人难以接受的。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考虑现存社会保障制度的合理性,逐步建立一种水平不高但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体系。(本文两位作者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注:此课题得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科研项目和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作者感谢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和农调总队在数据调查方面提供的支持,也感谢魏众、邓曲恒、丁赛、张凡、罗楚亮、胡怀国等在文字数据处理工作中作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