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1:40作者:李一老师
万桂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孔 斌 市住建委副主任
陈瑞文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贻德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李向云 市政管理局总工程师
黎丽红 市国资委纪委书记
曾国宏 市房改办副主任
邓 乐 市工商局副局长
姚瑞新 万秀区副区长
孙有昌 长洲区副区长
杜 健 龙圩区副区长
周小松 苍梧县副县长
成 杰 藤县副县长
梁 兵 岑溪市副市长
徐宏彪 蒙山县副县长
(二)责任分工。
1.户籍登记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时间要求:7月30日前。
主要职责:一是调整我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将户口划分为“农业与非农业”性质的户籍信息,统一改为“居民户口”。二是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要求,更改户口簿信息,在公民原持有的户口簿“户别”栏上加盖“家庭户”或“集体户”条形印章。三是标识辨别原户口性质的标记。在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未制定出台的过渡期管理阶段,为了让各个职能部门在执法和服务工作能分辨原来居民的户口性质,标识辨别标记进行妥善管理,即在原农业人口户口簿个人信息页上,“职业”栏打印内容为 “粮农”,在户口簿第二页盖上“原户口性质为农业”的条形印章,并在上面加盖公安户籍公章。
2.制定相关配套机制。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时间要求:12月31日前。
主要职责: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维护转户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保障农村房屋、土地、教育、计生、卫生、社保、民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1)逐步完善住房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