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2 21:10作者:王新老师
“十三五”期间,全省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逐步剥离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城乡差别公共政策,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要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225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37%以上,各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农村升学学生和参军进入城镇、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落户条件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各大中城市要以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为重点,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郑州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2年,其他省辖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1年。
户籍人口比重低的大中城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政策,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各地均不得将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作为落户限制条件,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同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小城市、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在完善配套政策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