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2 20:55作者:王华老师
(十七)强化专项检查。对各地区非户籍人口特别是进城农民落户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2018年组织开展对此项工作情况的中期评估,2020年进行总结评估。(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牵头)
(十八)强化政策效果。对赣府发〔2014〕45号和本方案等已明确的相关配套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2017年6月底前出台。采取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动态调整完善政策,强化政策实施效果。(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审计监督。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有关部门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省审计厅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相关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切实抓好本方案实施,确保全省630万左右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