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6:32作者:才子老师
⑶入户人原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及拟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证明;
⑷申请入户人(子、女)及被投靠人(父、母)原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⑸申请入户人已婚的,要有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⑹申请入户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公安派出所证明或出生证)
⑺入户人(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属城镇非农业户口,要有当地的待业证或失业证、下岗证等无业证明;
⑻属身边无子女,需子女来投靠照顾的,要提交原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身边无子女证明。
6、本市或市外在本市投资兴办企业的投资经营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企业的专业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⑴在本市投资生产性企业(含高新技术、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其它工业等企业),实际投资固定资产额达到10万元,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营以及居住满1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每超额或增加投资1O万元,可增加申请办理企业专业人员1人入户。
⑵在本市以专利、科研成果作价向企业投资入股,股本达到10万元,并居住满1年的,持专利、科研成果的入股人和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每超额或增加作价股本1O万元,可增加申请办理企业专业人员1人入户。
⑶在本市投资农、林、牧、渔、矿产、旅游开发业以及相关产业,实际投资固定资产额达10万元,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营以及居住满1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每超额或增加投资10万元,可增加申请办理企业专业人员1人入户。
⑷在本市投资兴办企业,从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缴纳税金每满8万元(含所得税、流转税),可允许在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专业人员中申请办理1人入户。3年之后,年缴纳税金每满5万元,可在上述人员中增加入户名额1名。
⑸收购、兼并本市中型及其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和企业专业人员共计可申请办理25人入户;收购、兼并本市小型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和企业专业人员共计可申请办理l5人入户。
⑹承包、租赁经营本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从承包、租赁之日起,3年内缴纳税金每满l0万元(含所得税、流转税),可允许在承包、租赁经营人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专业人员中申请办理1人入户。3年之后,年缴纳税金每满l0万元,可在上述人员中增加申请入户名额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