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15:12作者:王华老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信息核对
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后,各负责受理报名、信息采集单位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如有错误信息,及时更改。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核对无误后,高级中学、县(市、区)和市(行署)招考办签名盖章装入报考档案袋。
(五)数据审核校验上报
1.数据审核校验
报名结束后,县(市、区)招考办将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利用考生报名信息检测程序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上报到所属市(行署)招考办,市(行署)招考办对报名信息再进行检测,重点对非应届毕业生、小年龄、外省身份证号、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县等考生的报考资格会同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核查。核查无误后,市(行署)招考办将检测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办,并填写《2016年特殊考生报名资格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2.数据上报
市(行署)招考办审核后汇总,于2015年11月20日前上报。上报方式:通过考务平台上传下达窗口上报,同时快递寄报一张信息光盘和2016年特殊考生报名资格核查情况统计表。我办审核、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随机生成考生准考证号,并将打印准考证程序下发各市(行署)招考办。艺术类打印程序于2015年11月25日前下发,文史、理工类考场编排数据于2016年4月底下发,省招考办统一打印考场对照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加盖公章并塑封,考前发给考生。
四、几点要求
1.高考报名是普通高校招生的基础工作,也是综合治理考风考纪的关键环节,各级招考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要广泛宣传,避免考生漏报、错报。
2.各级招考办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严防“高考移民”;严防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严防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考;严防民族成分作假;严防各类人员替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