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0:37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二十六条我院单独招生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遵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严格保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七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要回避当年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第二十八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十严格”、“十严禁”规定,落实主题责任,确保廉洁自律。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和咨询
第二十九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2-3329672
电子邮箱:hbzyjw999@126.com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
邮政编码:458030
咨询电话:0392-3352516,3338711
传真:0392-3223376
电子邮箱:hbzyzsc@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hbz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bzy.edu.cn/
QQ群号:5257874
招生咨询微信号:hbzyzsc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授权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