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0:37作者:王华老师
4.2016年4月1日后,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也可到学院招生处领取。
第六章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考试科目设置与考试时间
2016年学院单独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2.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1:1:1。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含医科类、工科类、文史经济类三个类别)和专业技能考核分值均为100分。
3.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考场设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其中,上午10:00-11:30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下午13:30起开始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第十八条考试范围及免试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综合文化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2.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门学科成绩为AAA、AAB和AAC(科目不分顺序)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免综合文化考试,免考科目的分值分别按200分、180分和160分计;获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地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考专业技能考核,其分值按100分计。
4.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本人提出申请,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和我院考核公示,可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