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14:08作者:三水老师
(十五)促进小微企业“两化”融合。培育一批 “两化”融合示范小微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生产方式变革和营销模式创新。建立信息化服务商信用评估制度,鼓励信息化服务商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诊断和应用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非公经济局)
四、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
(十六)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云平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基础,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建立小微企业名录,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过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汇集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活动,促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机构提供更有效的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宁夏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非公经济局、金融办、信息化建设办,人行银川中心支行等部门)
(十七)加快建设服务平台。2015年年底基本建成全区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业务补助等方式,引导各类服务机构入驻服务平台网络,为小微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继续开展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工作,对服务绩效评估优良的示范平台,给予一定的业务补助。支持银川市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创新服务机制,建设功能完备的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非公经济局、商务厅、财政厅,银川市人民政府)
(十八)实施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创新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每年培训100名小微企业优秀企业家、1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3000名技能人才,引导企业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非公经济局、财政厅)
(十九)做好用工保障。对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自治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岗位培训。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区)一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现有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