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1:07作者:王华老师
(4)罕见病特殊药品大病保险费用报销: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负责办理。
(5)医疗救助(专项救助):罕见病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合规费用由户籍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医疗救助(专项救助)全额解决。合规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维持诊疗必须的医疗费用以及治疗戈谢病、渐冻症、苯丙酮尿症的思而赞等3种特殊药品费用。
报销比例:(城乡居民)
门诊治疗费用报销
1、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A档,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4000元(含)以下,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承担60%,个人承担40%;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30%,个人承担70%;
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承担45%,个人承担55%;
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4000元以上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成年居民B档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3000元(含)以下,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承担50%,个人承担50%;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20%,个人承担80%;
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承担35%,个人承担65%;
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3000元以上由个人承担。
住院治疗费用报销(年度内累计医疗费超过封顶线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起付线以下:全部费用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200元;其他医院600元;社区医院300元;
1、起付线至4万元(含)
成年居民A档: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80%;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70%,其余由个人承担;
成年居民B档: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75%;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65%,其余由个人承担;
婴幼儿及学生: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85%;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80%,其余由个人承担;
2、4万元至封顶线(含)
成年居民A档: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85%;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75%,其余由个人承担;
成年居民B档: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80%;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70%,其余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