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1:31作者:王新老师
两年来,青海省制定下发《青海省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方案》,评审通过了各县《土地规范流转实施方案》,并印发了《青海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青海省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海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保障金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管理办法》、《青海省工商企业流转经营农村土地主体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等5项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指导土地规范流转行为。
去年,青海省统一招标为各县(市、区)建设土地流转管理信息平台,为土地规范流转提供了信息化管理应用平台。尤其去年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新增0.94万公顷,较上年增长9.15%。全省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11.19万公顷,占农户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3.54%,涉及农户23.84万户,签订流转合同22.67万份。
据青海省农经总站负责人王龙分析,2016年土地流转,从形式看出租面积占到流转面积的63.55%;转包面积占到流转面积的23.73%;股份合作面积占到流转面积的7.36%;互换面积占到流转面积的2.16%;转让面积占到流转面积的0.92%;其他形式流转面积占到流转面积的2.29%。从流转去向看,流入农民合作社土地占流转总面积的43.06%;流入农户的土地占流转总面积的37.28%;流入企业土地占流转总面积的9.47%;流入其他经营主体的土地占流转总面积的10.19%。
2016年11月,为进一步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加强草原流转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印发了《关于规范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政办〔2016〕206号)。这个《意见》是做好青海省新时期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引导和规范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推进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四、青海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2016年4月,青海省唯一被确定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的湟源县和平乡马场台村村民收到青海省首批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标志着该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实施。
湟源县县长史超介绍,自2015年湟源县被列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为目标,编制了湟源县宅基地有偿退出等9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