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6:45作者:王新老师
四、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
各地要充分发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分类分层实施乡村教师校长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到2020年底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要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要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到2017年前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各地要健全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组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县域内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职教师培训、统筹协调等工作。要加强教师进修校阵地建设,改善设备设施,提高师资素质,把教师进修校建设成为县级教师教育的学习中心、培训中心、资源中心。教育科学研究室要做好区域内学校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做好教育质量监测、分析与评价工作,做好区域内教育科研工作,加强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和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推动乡村教师区域研修与校本研修常态化。
各地要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鼓励和支持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各地要切实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把不低于本地教职工工资总额1.5%的年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五、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
各地要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中,将乡村教师名额单列,予以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要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四大片区”贫困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省财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给予定额补助,市财政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每人每月40元给予定额补助,其余资金由当地财政予以解决。要严格按岗发放,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设档次和具体标准,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要认真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乡镇工作补贴不得冲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切实保障乡村教师应享尽享。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园区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和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