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1:48作者:三水老师
证监会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副局长刘云峰表示,对私募基金行业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P2P业务情况进行风险排查,全面清理规范场外配资活动,并组织对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
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王柱称,保监会将针对投融资领域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非法集资向保险业渗透、传递,参与型案件多发的态势,组织12个重点地区、13家重点机构开展反非法集资专项风险排查,重点排查“精英”营销员群体、基层高管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风险。
假“金融创新”之名迷惑投资者
杨玉柱还表示,非法集资活动呈现明显的网络化趋势。一方面,传统非法集资从线下向线上发展,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幌子实施非法集资;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的非法集资风险也充分显现,其中以网络借贷(P2P)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最为突出。
P2P领域非法集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部分P2P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
二是P2P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自融,并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杨玉柱表示:“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和归集等,实现线上线下全面结合,使得非法集资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产品销售更便捷、资金转移更迅速,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增加案件打击处置难度。”
例如,传统非法集资案中发生在县域的案件较多,而互联网金融完全突破地域限制,依托网络向周边地区甚至全国扩散。以“泛亚”、“e租宝”等风险事件为例,涉及人员达数十万,地域涉及数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集资金额达数百亿元。
以“金融创新”为名,从业机构违规经营甚至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手段推陈出新,更加隐蔽和具有迷惑性。2015年以来,有关监管部门提示风险,称以“MMM金融互助社区”为代表的互助理财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投资者参与,与之类似的百川理财币、克拉币、“摩提弗”等虚拟理财相继出现。
今年一季度,公安部门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达2300余起。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景利在会上表示,互联网金融成为非法集资高危领域。一方面种养殖、房地产、商品流通、生产经营等传统领域案件依然多发;另一方面,打着互联网金融、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中介、股权投资、旅游、养老、民办院校、境外上市等旗号的新型案件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