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0:32作者:三水老师
24.加强绿色交通服务平台建设。
(1)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培育交通运输节能环保技术服务市场,积极引导大型交通用能单位与专业节能减排服务公司加强合作,为企业实施节能低碳改造提供第三方审计、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
(2)研究探索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积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交易方面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探索包含交通运输企业及社会公众交通活动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积极引导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参加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自愿减排机制,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25.推进节能减排试点示范。进一步挖掘培育全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全面推广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和技术,继续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大力宣传绿色交通理念,培育绿色交通文化,使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成为全行业的共同目标和价值取向。
三、保障措施
26.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成立丹东市绿色交通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推进丹东市绿色交通城市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组织研究制定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完善多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挥组织领导、支持保障和督促检查作用。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交通运输发展组织机构建设,明确专门机构、人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编制并落实行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每年制定绿色交通运输发展总体推进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推动绿色交通城市建设工作不断取得实效。各地区、有关部门要相应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和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并细化为年度工作要点。有关部门要做好行业规划细化工作,在规划中充分体现绿色交通运输发展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绿色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或行动计划,将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逐一落实,并确定具体实施的重点项目。
27.强化监督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辽宁省交通厅对绿色交通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以开展绿色交通城市区域性试点为契机,完善全市交通行业节能减排管理体制和机制、研究制定配套工作方案,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绿色交通城市的工作格局。
在《丹东市绿色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2015-2020年)》的指导下,合理部署并监督完成绿色交通运输建设的各项工作。市交通局要组织编制完善《丹东市绿色交通城市创建工作办法》《丹东市绿色交通城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丹东市绿色交通城市绩效评估制度》等与绿色交通城市创建相关的管理制度,完善各部门工作联络和定期信息报送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