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7:19作者:李天扬老师
1、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考勤和各类请销假及出差的登记工作;考勤台账要实事求是,请假缺勤记录务必与请假条相符。局纪检组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
2、考勤结果实行每周统计、每月汇总公示、按月计奖的办法。负责考勤人员应在次月5日前将当月考勤状况统计汇总报经分管领导、局长审核后,在局公示栏进行通报公示。每季考勤状况汇总表经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核后报县人事劳动部门。考勤资料要保存备查。
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通知》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考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考勤制度通知(五):
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
员工考勤管理工作是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考勤数据是核算薪资、效能等数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冀州区制定了《冀州区考勤管理规范》,人力资源部、共享中心将采取日抽查、周监控、月通报的方式进行持续、闭环监控。
一、日常打卡(签到)要求
1、打卡:员工上下班应刷卡进行签到和签退,如排班临时调整,需按照调整之后的排班进行打卡;
2、非打卡签到:如员工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打卡,需报备至共享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透过的非打卡员工应按要求进行纸质签到;
3、未及时打卡: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打卡的员工应于3日内提交正常出勤或出差流程。员工每月忘记打卡不得超过4次;
二、员工请假规范
1、请假流程:请假需提前提交流程申请,临时请假应于3日内提交流程;无ECP权限的员工如需请假、销假等流程,需报备至本组织考勤管理员,由考勤管理员提交流程进行维护。
2、请假天数:一次性不得超过7天(超过7天将不予审批),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其他假类天数应根据相关规定实行。
3、请假证明:员工请假证明应与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请假条装订在一齐;病假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加盖医院公章的病休证明及医嘱。
三、考勤相关数据、资料反馈
1、考勤核对数据:每月30日—次月9日为考勤核对时间,共享服务中心将对考勤数据问题进行汇总并下发邮件,分点部/中转场考勤管理员应按要求核对并及时、准确地反馈员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