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15:52作者:王华老师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惯例或者由班主任及全班同学共同商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豁免条款。经过班主任认定需要全班同学表决决定的违纪事件处理,如果超过半数且有五票的差额同意不处罚,视作没有违犯班规,可以不予处罚。但是要扣操行分0.2分。
第二十六条:特别条款。凡是班级管理事务,只要全班超过半数的同学表示支持,且有五票的差额,就必须贯彻执行,无特殊情况,班主任不能随便改变。
第二十七条:为了科学管理班级、依法治班,制定了班规班法就要坚决执行,不能因为哪一个人一句话,或遇到一点特殊情况就不执行班规班法。
附则
第一条:本班规是“北川县坝底中学2011级3班基本法”效力范围限定为2011级3班全体学生。
第二条:本班规议定后,提交全班学生讨论并通过后定稿,由学生代表、干部代表、逐级签字同意后,自班长宣读后正式生效。
第三条:本班规有效期:自正式生效之日起至新修订的班规生效时终止。
第四条:本班规保留修改和追加新条款的权力,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学生代表男生:干部代表男生:
女生:女生:
备注:
1、本班规最初由每名同学拟定5条,经过汇编整理,于2008.9.17在主题班会上表决通过,由班主任宣读以后实施。
2、针对班级管理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经过主题班会民主讨论修改定稿以后,提交全班同学表决,同意,于2008.10.6夕会,班长陈雪飞(男)宣读以后正式生效。
3、鉴于学校内的其他班级先后开始学生操行评定制度,于2008.11.4修订,为了保持时间上的延续性,落款的时间仍然沿用2008.9.17.
4、本次调整了班规的结构。将班歌列为正文的第一部分,干部职责规定列为第二部分,违纪处理和加分细则规定列为正文的第三部分,附则依然保留,图书角管理制度和请假条标准格式分别单列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