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15:52作者:李一老师
2、享受加操行分累计0.5分及以上的同学,如果被加分的同学志愿,可以选取前排的位置就坐,以资鼓励;
3、操行分一周累计被扣0.6分及以上者,座位调整到本纵队的最后,以示惩罚。
4、违犯班规而且情节严重的同学,除了接受学校惯例处罚和班规规定的处罚以外,课桌椅要搬到该生所在纵队的最后,其他同学依次前移;或者与最后一名同学对换;
5、为了使课堂显得整齐而不零散,凡是请假回家的同学课桌椅一律搬到指定的地方〔比如该生所在纵队的最后等等〕按要求放好,其他同学依次前移。
第二十二条:没有老师的允许,任何情况下(包括拿放东西和打扫卫生等等)本班学生不准翻越任何窗户,如有违犯,查证属实以后,以入室盗窃论处。扣操行分0.2分。
第二十三条:本班所有的学生的违纪记录都必须按照如下要求书写:
1、姓名:
2、因为什么事情违犯纪律:(写明违纪事件)
3、违犯纪律的时间:( 写明 年 月 日上午或者下午第几节什么课违纪)
4、违纪时如何处理: ( 包括任课老师、纪律委员和课代表是如何处理的)
记录人职务:(签字)
第二十四条:以下情况可以加分奖励
1、为班级做好事,全班半数以上认定通过,则予以加分0.2分/次
2、受到学校(或县级)公开奖励的,按学校加分的2倍加分;
3、班干部每学期换届选举一次,在期末评定中每位班干部加分2.5分;
4、在半期或期末考试中综合排名名列全年级前五位的每位依次加5分。前6——15位的每位加4分。前16——25位的每位加3分;在班上考试名列前三位的按3、2、1加分(如果出现重复的按最高分加分,而不累计加分);
5、单科成绩名列全年级第一的加4分(如果出现几科不累计加分,按所加分的最高分加分);本班单科1、2、3名按照3、2、1分加分;
6、为班级捐赠公物的视其捐赠价值酌情加分;
7、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取得前三等奖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1分。
8、每周小算一次操行分,在一周排列第一的,以及进步最大的奖励0.2分;
每周和每个月分别结算一次操行分,在班上排名前三名的由班干部及班主任商量给出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