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0:57作者:李一老师
(五)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统一规范的登记簿,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责任权利明确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和修订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收回销毁。承包经营权证书载明的户主或共有人,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确保农村妇女在“娘家”或“婆家”有一方作为共有人记载。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要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注明确权方式为确权确股,承包方有意愿要求的,也可以向承包方颁发农村集体的土地股权证。为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今后可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承包农户可以自愿申请、免费换取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的证书,避免工作重复和资金浪费。
(六)推进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完善省级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抓紧建立市级信息应用平台,并以县为单位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做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以县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和现有资源为基础,与省、市两级有效对接,形成三级联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汇总和动态管理制度。
(七)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文件材料,是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各地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和利用等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部署、实施、检查和验收,做到组织有序、种类齐全、保管安全,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取得实际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省政府成立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各市、县(市、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调指导。整体推进的县(市、区),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来。